各區(鎮)教育管理辦公室,各中小學、幼兒園,各直屬單位,機關各科室:
根據國家、省、蘇州市有關規定,市教育局對現行有效的部門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現將繼續施行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通告如下:
1.關于印發《張家港市中小學班主任工作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張教規〔2012〕3號);
2.關于廢止部分規范性文件的決定(張教規〔2023〕1號);
3.關于印發《張家港市新市民隨遷子女積分入學服務辦法》的通知(張教規〔2024〕1號)。
以上行政規范性文件已規定有效期的,有效期按照原規定繼續執行;未規定有效期,且文件名稱冠以“試行”“暫行”的,有效期至2024年8月31日。用于廢止原有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或者停止某項制度實施等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適用前述關于有效期的規定。
張家港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1日
(此件主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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