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實施的鋼材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檢驗。本細則內容包括適用范圍、產品分類、檢驗檢測依據、抽樣、檢驗檢測要求、判定原則、異議處理復檢等內容。
2.產品分類
本細則涉及的鋼材分為以下三個種類,見表1。
表1
序號 產品種類名稱 產品標準 1 不銹鋼 GB/T 4237-2015、GB/T 3280-2015、GB/T24511-2017 企業標準 2 建筑用鋼筋 GB 1499.1-2017、GB 1499.2-2018 3 軸承鋼材 GB/T 18254-2016
3.檢驗檢測依據
下列引用的文件,其最新版本或修改單均適用于本規范。
GB/T 4237-2015 《不銹鋼熱軋鋼板和鋼帶》
GB/T 3280-2015 《不銹鋼冷軋鋼板和鋼帶》
GB/T 24511-2017 《承壓設備用不銹鋼和耐熱鋼鋼板和鋼帶》
GB 1499.1-2017 《鋼筋混凝土用鋼第1部分:熱軋光圓鋼筋》
GB 1499.2-2018 《鋼筋混凝土用鋼第2部分:熱軋帶肋鋼筋》
GB/T 18254-2016 《高碳鉻軸承鋼》
相關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范
經備案現行有效的企業標準及產品明示質量要求
4.抽樣
4.1抽樣型號或規格
抽取樣品應為同一品種和強度等級、同一批次的產品。
4.2抽樣方法和數量
4.2.1抽樣方法
在企業的成品庫內或市場待銷產品中隨機抽取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近期生產的產品。
4.2.2抽樣數量
隨機抽取近期生產的同一批次,并有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或者以其他形式表明合格的產品。
每次抽取2個爐批號產品(企業成品庫中不足2個爐批號的不抽查)。
帶肋鋼筋及圓鋼產品每爐批號抽查12支(同一爐批號少于12支的不抽查)。鋼管產品每爐批號通常12根鋼管(同一爐批號少于12根的不抽查)。
抽樣人員在被抽查的12支鋼筋或12根鋼管上依據產品標準要求抽取初驗樣和復驗樣。
注:在本規范的規定中,檢驗機構在檢驗過程中對檢驗結果進行復驗所采用的樣品,應是抽取的檢驗樣品,不能采用備用樣品。備用樣品僅是指被抽查企業或者經過確認了樣品的生產企業對檢驗結果提出異議,需要對不合格項目進行復檢時,采用的備用樣品。
4.3樣品處置
現場抽樣時應采用相機拍照取證,照片內容應包括抽樣人員、企業陪同人員、產品等。
抽查組按照產品標準要求抽取檢驗樣和復驗樣,金相試樣應標明“觀察面”。
同時,抽樣人員依據GB/T2101或GB/T2102標準規定檢查產品的標識,檢查產品質量證明書等技術文件。
抽樣人員對抽查的試樣(含初驗樣、復驗樣)包裝、簽封。
樣品應采用包裝材料全部包裹,為防拆封,可使用多張封條,并采用透明膠帶纏裹。封條上應有檢驗機構公章、應有抽樣人員簽字、被抽查企業人員簽字、封樣日期等。封好的試樣應采用相機拍照取證,照片內容應包括包裹的全部、封條、封條上雙方的簽字等。
被抽查的試樣由檢驗機構帶回或由企業協助在規定的時間內及時寄(送)到檢驗機構。
4.4抽樣單
應按有關規定填寫抽樣單,并記錄被抽查產品信息及企業相關信息,抽樣人簽名應兩人以上。對于產品檢驗所需的樣品技術參數等信息,需要被抽樣方提供的,應在抽樣現場獲取,并經企業確認。
5.檢驗檢測要求
5.1檢驗檢測項目見表2。
表2
序號 檢驗檢測項目 產品標準 1 化學成分 GB 1499.1-2017、GB 1499.2-2017、GB/T 18254-2016 2 力學性能 GB 1499.1-2017、GB 1499.2-2017、GB/T 18254-2016 3 冷彎 GB 1499.1-2017、GB 1499.2-2017、GB/T 18254-2016 4 尺寸及允許偏差 GB 1499.1-2017、GB 1499.2-2017、GB/T 18254-2016 5 重量及允許偏差 GB 1499.1-2017、GB 1499.2-2017 6 硬度 GB/T 18254-2016、GB/T 4237-2015、GB/T 3280-2015、 GB/T 24511-2017 7 低倍組織 GB/T 18254-2016、GB/T 4237-2015、GB/T 3280-2015、 GB/T 24511-2017 8 非金屬夾雜物 GB/T 18254-2016、GB/T 4237-2015、GB/T 3280-2015、 GB/T 24511-2017 9 顯微組織 GB/T 18254-2016、GB/T 4237-2015、GB/T 3280-2015、 GB/T 24511-2017 10 脫碳層 GB/T 18254-2016、GB/T 4237-2015、GB/T 3280-2015、 GB/T 24511-2017 11 晶間腐蝕試驗 GB/T 18254-2016、GB/T 4237-2015、GB/T 3280-2015、 GB/T 24511-2017 12 顯微孔隙 GB/T 18254-2016、GB/T 4237-2015、GB/T 3280-2015、 GB/T 24511-2017
6.判定原則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高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標準要求時,應按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同時向任務下達部門匯報。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應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強制性標準要求時,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判定。
若被檢產品明示的質量要求缺少本細則中檢驗項目依據的推薦性標準要求時,該項目不參與判定,但應在檢驗報告備注中進行說明。
檢驗項目嚴格按照標準中規定檢驗方法,若標準中具有不同的檢驗方法,應優先采用仲裁法。
經檢驗,檢驗項目全部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合格;檢驗項目中任一項或一項以上不合格,判定為被抽查產品不合格。
按照《江蘇省省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工作規范》要求使用檢驗檢測報告結論用語。
7.異議處理
7.1對監督抽查程序有異議的,由任務下達部門核查相關證據后維持或者撤銷原檢驗結果。
7.2對檢驗結果有異議的,任務下達部門核查相關證據,能夠證明原檢驗結果準確的,維持原檢驗結果;不能證明原檢驗結果準確,需要進行復檢的,由任務下達部門指定復檢機構進行復檢,復檢結果為本次監督抽查最終結論。
7.3對樣品信息有異議的,任務下達部門核查樣品確認情況和被抽樣單位提交證明材料后,維持或者撤銷原檢驗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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