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水務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省委、省政府、蘇州市委市政府和張家港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并監督實施。擬訂水務發展重大政策。組織起草有關政策文件。
(二) 編制全市水資源綜合規劃和省、市確定的重要江河湖泊區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編制全市水域及其 岸線利用、江河湖泊治理和河口控制等專業(項)規劃。對有關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中的涉水內容提出意見建議。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防洪、 水土保持論證評價工作。
(三) 負責擬訂水務固定資產投資計劃和資金監督管理。按規定權限報批規劃內和年度計劃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省市水務資金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研究提出有關水務的價格、收費、信貸、財務等方面的意見。
(四) 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和跨區域水中長期供求規劃、水量分配方案并監督實施。負責重要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含礦泉水、地熱水)許可、 水資源論證和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組織實施水資源費等規費的征收工作。
(五) 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負責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負責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對江河湖泊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六) 牽頭全市水環境治理和水生態修復工作。組織編制全市水生態修復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市級水環境治理工作。指導全市藍藻打撈工作。負責河湖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和 綜合利用,負責區域骨干河道、湖泊的治理、開發與保護。牽頭 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七) 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 約用水規劃,監督實施行業用水定額標準。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 制等管理制度,負責推動節水型城市、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組 織實施建設項目節水設施審核和驗收,組織實施用水審計及用水 超計劃、超定額加價制度。
(八) 負責全市供水行業監管和飲水安全,組織編制全市供水規劃。負責全市供水水質監督管理工作,參與供水水價規劃和水價調整工作。負責全市供水工程建設和供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監管。負責全市供水特許經營管理。
(九) 負責全市排水行業管理。組織編制全市排水規劃。負責全市生活污水治理行業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排水特許經營管理。組織實施全市排水防澇工作。組織實施排水許可制度。負責市級排水工程建設和污水處理設施的運行監管。參與污水處理費 規劃和價格調整工作,依法收取污水處理費等規費。
(十)組織實施重點水務工程建設和水務建設的行業監管和質量安全監督。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組織實施具有 控制性的跨區域的重要水務工程建設。組織開展全市水務建設市 場的監督管理。編制重點水務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組織實施全市水務工程建設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并負責獨立建設的水務工程質量安全的監管。配合做好重點水務工程建設項目稽察工作。依法負責水務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十一)負責水利設施的管理與保護。組織編制水利工程運 行調度規程,指導各鎮(區)做好農村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負責市級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
(十二)負責全市農村水利工作。指導坪區建設、節水灌溉、農村河道疏浚整治和生態河道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負責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水土保持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指導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組織實施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 理工作。負責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三)負責水旱災害防御工作,負責水量調度工作。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 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負責臺風防御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四)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重大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相關工作。
(十五)組織水務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監督實施水務行業技術標準,擬訂全市水務行業規程規范并監督實施。指導水務信息化和水務行業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六)負責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和仲裁跨鎮(區)的水事矛盾糾紛。負責水務行政許可、水政監察、水行政執法和普法宣傳工作。負責全市河湖采砂的統一管理和監督檢 查。
(十七)承擔市全面深化河長制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九)職能轉變。加強水資源的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水域和水務工程的管理保護,加強長江治理與保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