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校外培訓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
2025年寒假已至,為進一步規范校外培訓機構安全管理,嚴防火災事故發生,做好冬季安全風險防范,我們向全市各校外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發出如下提醒:
一、落實消防安全職責
各校外培訓機構要深刻汲取重大安全事故的慘痛教訓,高度重視機構師生安全,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或實際控制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機構要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合格的消防裝備器材,組織開展檢查巡查、隱患整改、設施維護、宣傳教育、疏散演練等工作。
二、規范消防安全設置
校外培訓機構應當設置在符合安全條件的固定場所,確保不擁擠、易疏散。設有廚房的,應與其他部位進行防火分隔;使用管道燃氣作為燃料時,應當符合燃氣管理使用規定,并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廚房油煙機及油煙管道應當定期清洗。
三、確保安全疏散條件
安全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開啟,不得使用轉門、卷簾門、推拉門、折疊門和設置金屬柵欄。安全出口、樓梯間、疏散走道應當設置疏散照明燈具和保持視覺連續性的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每間培訓室、集體宿舍應當配備不少于2個應急手電,及與培訓學員人數相當的過濾式消防自救呼吸器,并在明顯部位張貼疏散示意圖。三層及以上樓層宜配備逃生繩等避難自救器材。
四、加強日常防火檢查
定期開展防火檢查,重點檢查電氣線路、燃氣管道、安全出口、消防設施運行和維護保養情況以及電器使用管理等情況,對檢查巡查發現的問題應當立即整改,并落實人防、物防、技防措施,確保培訓期間的安全。針對節日期間培訓場所閉店停業的情況,請各單位及時清理易燃可燃垃圾,關閉氣源和非必要的電源。
五、加強宣傳教育培訓
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明確每班次、各崗位工作人員報警、疏散、撲救初起火災的職責。有條件的可建立微型消防站或志愿消防隊,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定期開展初起火災撲救和疏散逃生演練。每半年或新班開課前對學生組織至少1次消防安全培訓和應急疏散演練。
希望全市廣大校外培訓機構及從業人員對照提醒事項以及《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等要求,開展安全專項檢查,自查自糾,立行立改,共同維護人身和財產安全。
(說明:上述校外培訓機構主要指學科類、科技類、文化藝術類、體育類培訓機構,請其他類型培訓機構參照執行)
張家港市教育局
2025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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