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磊(公民身份號碼:41272419******6133):
本局于2025年11月18日依法對你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書(張保市監處罰〔2025〕X00050號),因采取其他送達方式無法送達,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八十二條的規定,本局決定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張保市監處罰〔2025〕X00050號),內容是:你未經許可從事藥品經營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條的規定,我局決定對你作出如下行政處罰:罰款250000元。
請你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到本局領取行政處罰決定書(張保市監處罰〔2025〕X00050號),逾期不領取即視為送達。
如對處罰不服,可自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張家港市人民政府申請復議,或自接到本處罰決定之日起六個月內直接向常熟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聯系人:綜合執法大隊
聯系電話:0512-56955706
聯系地址:蘇州市張家港市金港街道長江中路130號
江蘇省張家港保稅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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