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個人:
為切實提升全市專利行政保護效能,加強對專利行政執法和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工作的技術支撐,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辦公室《關于技術調查官參與專利、集成電路布圖設計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的若干規定(暫行)》精神,遵循《江蘇省知識產權技術調查員管理辦法》《蘇州市知識產權行政保護技術調查官管理辦法(試行)》等要求,擬遴選技術調查官參與專利行政執法和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辦案,現將公開選聘張家港市第一批專利技術調查官(不超過10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聘范圍
各企事業單位、高等院校、科研機構、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律師事務所、行業協會以及其他從事知識產權工作有關單位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選聘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質,嚴格遵紀守法、保守秘密、廉潔自律、科學公正、作風正派;
2.具有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交流能力,身體健康,能夠勝任技術調查官工作;
3.愿意接受專利管理工作部門聘請和安排,從事技術調查工作。
(二)專業條件
在本專業領域具有較強理論水平或豐富實踐經驗,熟悉國內外專業(技術)領域和知識產權最新發展動態,并滿足下述兩項中任意一項: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理工科、知識產權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并具有3年以上機械、化工、材料、電子信息、計算機、醫藥、生物、農業等技術領域生產、設計、研發經驗,熟知相關技術領域的技術現狀及發展趨勢;
2.具有3年以上知識產權代理、專利審查、知識產權行政調處、司法審判等相關實際從業經歷。
對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取得證書、具有專利審查員、專利代理人、專利行政案件訴訟代理人、專利民事案件訴訟代理人資格的優先考慮。
(三)不得擔任技術調查官的情形
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正在被拘留或者強制隔離戒毒的;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者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曾被開除公職的或因違法違紀被解除聘(任)用合同的;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被相關部門或單位認定存在科研失信行為的;其他不適宜擔任技術調查官的情形。
三、工作職責
根據指派,技術調查官在處理專利案件活動中認真履行下列職責:
(一)對技術事實的爭議焦點以及調查范圍、順序、方法和注意事項等提出意見、建議;
(二)參與調查取證、詢問、口頭審理,為進行電子數據取證提供技術支持;
(三)提出技術調查意見和其他必要技術協助;
(四)協助行政裁決辦案人員組織鑒定人、相關技術領域的專業人員提出意見;
(五)列席合議組有關會議;
(六)完成其他工作。
技術調查官每屆任期3年。期滿后由專利管理工作部門根據履職情況和實踐需要決定是否續聘;期滿未續聘的,職務自動免除。
四、申報程序
報名人員填寫《張家港市專利技術調查官入庫申請表》(見附件)并提交所在單位推薦蓋章。將申請表蓋章掃描件和報名人員個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稱證書,以及其他能證明其專業能力的證明材料掃描件壓縮打包后,于2025年4月15日前發電子郵箱。報名人員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準確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對發現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聯系方式
地址:張家港市人民中路30號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聯系人:吳年兵
聯系電話:0512-58286131
電子郵箱:931624393@qq.com
張家港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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