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關于殘疾人有哪些相關救助政策?
答:1.低保家庭內的殘疾人。分重度殘疾和非重度殘疾兩類。一、二級智力、肢體、精神、視力、聽力、言語重度殘疾人,按低保標準的35%發放。非重度殘疾人,按低保標準的25%發放。
2.一戶多殘、依老養殘對象。家庭共同生活成員人均月收入在最低生活保障標準2倍以內,有2名(含)以上殘疾人,或殘疾人由父母供養且父母有一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依法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其他親屬供養且供養人有一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家庭的殘疾人,按低保標準的60%發放。
3.無業精神、智力殘疾人。未納入其他救助或補貼,且固定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勞動年齡段(男16~60周歲、女16~55周歲)無業(指未在用人單位就業)三、四級精神、智力殘疾人,按低保標準的60%發放。
4.無固定收入重度殘疾人。固定收入低于低保標準且未納入低保或低保邊緣救助的一、二級智力、肢體、精神、視力殘疾人,按低保標準的100%發放。其中本人無固定收入的按低保標準的100%全額發放,本人有固定收入的按低保標準的100%差額發放。
多重殘疾可擇高發放生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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