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鎮政府,冶金工業園、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常陰沙現代農業示范園區、雙山香山旅游度假區管委會,金港街道、后塍街道、德積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屬各單位(公司),各條線管理單位:
為加強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計劃性,根據《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蘇州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規定》《張家港市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實施辦法》等有關要求,經市政府同意,現將2025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認識,持續推動落實
行政規范性文件涉及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各部門和各區鎮、街道要從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高度予以重視,以更高標準、更嚴要求、更實舉措,推動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監督管理工作高質量完成、全方位實施,不斷提升文件法治化水平。對于屬于行政規范性文件、但未列入本年度計劃的送審文件草案,原則上市司法局不予審核,不得提請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確需出臺的,須經市政府批準后由市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核。
二、規范制發程序,確保文件質效
起草單位必須嚴格落實《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等有關要求,切實履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制發的法定程序。起草單位應當就擬出臺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合理性進行全面論證,形成書面論證報告。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文件草案應當在市政府網站公開征求公眾意見的同時,采用座談會、問卷調查、實地走訪、聽證會等方式廣泛聽取公眾意見,公開征求意見期限不少于30日;擬出臺政策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需充分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公眾意見的采納情況,要通過市政府網站等途徑予以反饋,未采納的意見應當說明不采納理由。
三、匯聚工作合力,嚴把送審關口
擬出臺措施涉及多個部門職責或者與多個部門密切相關的,起草單位要牽頭負責,主動出面溝通協調,力求形成一致意見;經反復協調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起草單位應當就有關情況及時向市領導請示、報告。未經協商一致的事項,不得在文件草案中予以規定。文件草案報請市政府印發前,起草單位應當主動與市司法局溝通,并提交送審稿、起草說明、論證報告、公開征求意見情況、起草單位法制科室合法性審核意見、制定依據以及政策解讀等過程性材料。未嚴格落實起草程序或者未按規定提供送審材料的,市司法局視情將文件草案退回起草單位或者要求起草單位完善程序、補充材料,起草單位應當及時修改完善,與市司法局溝通確認后形成上會審議稿;對于市司法局在合法性審核意見中提出的建議,起草單位不予采納的,應當向市政府做好解釋,并負責后續備案審查機構提出問題的答復工作。
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實行動態管理,根據市政府年度工作增加、變更等情況,予以適時調整。
附件:2025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
張家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5年6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2025年市政府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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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文件名稱 |
起草單位 |
送審時間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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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張家港市人民政府關于禁止獵捕陸生野生動物的通告》 |
市資規局 |
一季度 |
制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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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張家港市保障性住房供應管理辦法》 |
市住建局 |
四季度 |
修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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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市政府關于公布張家港市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的通知》 |
市資規局 |
四季度 |
修訂 |



蘇公網安備 32058202010198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