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運輸局:
你局上報的《關于報批〈張家港市公共交通規劃修編(2023—2035)〉的請示》(張交發〔2025〕61號)收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原則同意你局上報的《張家港市公共交通規劃修編(2023—2035)》。規劃范圍為張家港市全域,規劃年限為2023年—2035年。
二、要加強與國土空間、綜合交通、公路網、城市道路網等規劃的銜接融合,準確把握發展定位和總體格局,進一步提高規劃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要開展財政可承受能力評估,加強公交場站的綜合開發利用,不斷強化自我造血能力;要推動機制創新,科學系統優化公交線路,提高線路公開性、適配性;要及時對公共交通運營情況進行績效評價,探索小車型、短線路、潮汐式、網格化的新型運營模式,不斷提高實載率。
三、經市政府批準的《張家港市公共交通規劃修編(2023—2035)》是指導我市公共交通發展的重要依據,要嚴格執行規劃,切實維護規劃的嚴肅性和權威性。
此復。
張家港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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